宣城市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和谐共进
宣城市拥有丰富的古建筑、古遗址、古村落资源,为发掘、保护、传承和利用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,今年以来,宣城市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,并取得双赢的效果。
一是以保护为前提,合理开发利用文化旅游资源。编制实施《宣城市古建筑、古遗址保护与利用规划》。结合文物和生态保护编制 《宣城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》、《皖南川藏线旅游度假区概念性总体规划》。指导各类景区景点科学开发,可持续利用各类旅游资源。加强对景区承载量的管理,防止景区的过度承载。
二是加快发展文化旅游,通过旅游开发加强文物保护。积极开展景区创建,全市依托古村落建成的景区已达12个,其中龙川、黄田、查济等古村落旅游发展已初具规模,景区在建设和创建的过程中促进了文物的修缮、修复,推动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入良性循环。
三是大力倡导文明旅游,引导游客保护文物旅游资源。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建设,开展文明旅游进旅行社、进景区、进社区、进广场活动,倡导广大游客文明旅游,保护资源。通过网站、广播、电视等大众传媒开展文明旅游宣传,提醒广大市民假日文明出游,增强市民和游客旅游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,杜绝不文明行为。
(责任编辑:安徽省彭玲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