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火锅无视法规 自带酒水被收服务费
近日,家住让胡路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,在东蜀火锅用餐时,因为自带了两瓶白酒,被收了94元服务费,收完服务费,店方拒绝给发票,他对此十分不满。
市民反映:饭店收服务费拒开发票
王先生告诉记者,4月25日,他和家人去让胡路区的东蜀火锅用餐,席间,王先生拿出了两瓶从家里带来的两瓶白酒,服务员看到以后告诉王先生,自带酒水不打折、不给开发票。
用餐结束后,王先生到收银台结账,收银员给他打了一张消费清单,消费清单显示一共消费了940元,王先生拿出940元交给收银员。
这时,收银员说自己打错了,又重新打了一张消费清单,这张清单显示一共消费了1034元,上面多了一项94元的服务费。
王先生又补交了94元,王先生提出让收银员给开发票,收银员表示,饭店有规定,自带酒水不能开发票。
王先生表示,他虽然自带了两瓶白酒,但用餐时也点了饭店的酒,而且饭店已经收了服务费,为什么还不给发票,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偷税漏税吗?
为了留下证据方便日后进行维权,王先生让收银员给他打一个欠发票的欠条,当时收银员用收据手写了一张欠条。
记者看到欠条上写着今欠203顾客发票1034元的字样。
东蜀火锅:当时饭店发票用没了
东蜀火锅真的这么霸道,收了服务费还拒开发票吗?
5月4日,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对让胡路区的东蜀火锅进行暗访。
记者表示自己要订桌,是否可以自带酒水。
一名服务人员表示,自带酒水不付服务费就不能开发票,如果付服务费就可以开发票。
随后,记者采访到了当时打欠条的东蜀火锅的收银员,这名收银员称,当时没给王先生开发票是因为饭店的发票用完了,并非不给开发票,现在王先生可以随时拿着欠条来开发票。
对此,记者咨询了大庆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,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根据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。
东蜀火锅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,消费者可以进行合理维权。